2026年6月25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《新型能源体系建设“十五五”规划》提出,2030年初步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。
规划提出“十五五”时期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,其中,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58亿吨标准煤,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安全韧性水平全面提升,能源进口多元可控;煤炭和石油消费达峰,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%,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比重超过50%、成为电力装机主体,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50%、成为电量主体;坚强韧性、绿色低碳、集成融合、智能高效的新型能源基础设施体系加快建设,新型电力系统初步建成;能源产业链关键技术装备实现总体自主可控,迈入世界能源科技创新国家前列;适应新型能源体系的市场和价格机制加快健全,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基本建成。
在空间布局方面,坚持“全国一盘棋”,统筹能源和经济、总量和结构、全国和区域、国内和国际,推动非化石能源供应形成五大增长板块,巩固优化化石能源生产基地,加强能源开发与用能产业布局协同,统筹优化能源骨干通道布局,不断拓展多元化进口通道。
规划提出,构建先进适配的新型能源基础设施体系,构建坚强韧性的能源安全保障体系,构建绿色低碳的能源消费体系,构建自立自强的能源科技创新体系,构建协同高效的现代化能源治理体系,构建立体多元的能源国际合作体系。
2026年7月23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《可再生能源发展“十五五”规划》提出,“十五五”时期,我国可再生能源将进入扩量提质、可靠替代的新发展阶段。
规划提出了“十五五”时期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总量目标、发电目标、非电利用目标和可靠替代目标。其中提出,到2030年,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8亿吨标准煤左右。
聚焦主要目标指标,规划部署七方面重点任务,即积极扩大可再生能源电力供给,加快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可靠替代能力,着力推动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实现突破,全面提升可再生能源消费水平,巩固拓展可再生能源技术和产业优势,健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,深化可再生能源高水平国际合作。
在扩大可再生能源电力供给方面,规划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、陆上与海上并重,统筹就地消纳和外送,加快“三北”风电光伏基地建设,推动海上风电规范有序建设,以水风光一体化为重点推进水电开发建设,多场景多元化开发分布式新能源,积极推进生物质、光热及海洋能发电发展。
在推动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方面,结合可再生能源资源和消费侧燃料、原料、用热等绿色低碳替代需求,推动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方式和利用规模实现新突破。规划提出科学布局发展绿色氢氨醇,积极推进风光供热供暖,因地制宜推进生物质能多元高效利用,加快推进地热能供暖(制冷)。
规划以科技创新为引领、以产业升级为支撑、以市场化运营为突破,着力加快培育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。其中提出,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链供应链高水平发展,聚焦可再生能源领域关键技术装备,加强国产装备研发应用;在可再生能源基地中加大先进技术装备规模化应用;培育退役新能源设备循环利用产业链;完善可再生能源产业标准和认证体系,加快制定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等标准。
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《新型能源体系建设“十五五”规划》的通知链接:
https://www.gov.cn/zhengce/zhengceku/202606/content_7073322.htm
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《可再生能源发展“十五五”规划》的通知链接:
https://www.ndrc.gov.cn/xxgk/zcfb/tz/202607/t20260723_1406641.html